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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怪現象之一,常常有人在電視上說誰為誰作保證這種保證,常常流於義氣相挺,不見得有是非對錯的意涵在內。然而,這類風氣,也讓人失去了該有的判斷能力。聖經有云箴言11:15 為外人作保的,必受虧損;恨惡擊掌的,卻得安穩。箴言22:26 不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而我們到最後,只會如 以賽亞書38:14我像燕子呢喃,像白鶴鳴叫,又像鴿子哀鳴;我因仰觀,眼睛困倦。耶和華啊,我受欺壓,求你為我作保。我們為人,尚且需要神的保佑,又怎有能力替旁人作保呢?共勉之。
異邦人旅札
Mr. Riv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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