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球上的某個小角落,隨著人與人之間不曾中斷的擦肩而過,
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Johnny遇到了一名女子。
彼時的他,利用大三前的暑假時間到臺北西門町峨嵋街45號的T.G.I. Friday’s餐廳打工。
這是個還在會被某本傳記、某首歌曲感動而熱血沸騰的年紀,
那時臺北最高的建築物是台北車站旁才剛完成不久的新光摩天大樓。
他打工的時候,右耳常掛著連接隨身聽的小耳機,
隨身聽中播放率最高的就是50年代末期的搖滾名曲〈Johnny B. Goode〉,
歌曲雖然有些年代了,卻依然讓人熱血沸騰。
歌詞描寫鄉村少年揹著一把吉他即將遠赴大城市成就夢想,
或許因為歌曲的主角與自己同名的緣故,當中的勵志情懷讓Johnny深深受到鼓舞。
後來有許多大牌歌手紛紛翻唱此曲,但是Johnny還是最喜歡原唱Chuck Berry以及貓王的版本。
他夢想著能夠出去闖蕩,像他的父親一樣,跑遍世界各地。
Johnny從小就很少見到他的父親,連父親是做什麼的都不太清楚,
只知道他長期待在美國。母親在他高中住校以後也遷往美國。雖然一個人挺自在,
但Johnny總覺得臺灣太小,他也想要到外頭的世界闖蕩一番,
擁有更大的格局,機會比在臺北大多了。
就像〈Johnny B. Goode〉的Johnny一樣,光想著就令他熱血沸騰。
那天也是一邊走在路上,一邊聽著〈Johnny B. Goode〉的時候,見到了這個女子。
儘管留著一頭帥氣的短髮,她的五官卻不失女性的柔美,
特別是那雙深邃而美麗的雙眼,黝黑的皮膚說明了她應該不是朵只能活在溫室裡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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