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一本書,可以說花了我三個月,也可以說花了我三年的時間。
在寫的時候,我是毫無技巧地順著腦海帶出的畫面,一字一字地描繪出來。

這三年來,我去了五個國家、十四個城市,
有的城市短暫停留,或是生活了一段時間;
有的城市可惜地只是匆匆路過,
以至於還來不及好好看清她們的輪廓與體驗當地的風情。

每段異地之旅,我總像懷著希望與夢想的藏寶圖, 前去開拓與探險。
雖然旅程稱不上輕鬆,但是沿路的風景總讓我捨不得闔起惺忪的睡眼,
無法停住按著相機快門的手指。
當我還在用旅行者的角度去紀錄生命中經歷的過程時,
這個名為《異邦人》的故事便很自然而然地誕生了。


會取這個書名,與我對生命的體驗很有關係。
我在異地旅遊的經驗,往往是孤獨一個人的,即使在外地交了許多朋友……
即使如此,在異鄉異地生存下去卻又是另外一回事。
以前我常覺得,在家鄉同一個地方待久了,就不想一直停留在原地而要出去走走;
而當離鄉背井在異地待久了,會想回到自己的家鄉。
而這都只是生命的過程。
人生苦短,本能逼得我們想逃離束縛,
也難怪我們人生在這世上就如同寄居的客旅,想要為自己尋找一個更美的家園。


我開始寫《異邦人》的時候,就想選擇一首歌來當作這書的主題曲,
也用這首歌來作開頭,帶出一段冒險旅程。
一開頭,主角Johnny的登場便搭配橫跨半世紀、
與他同名的搖滾經典〈Johnny B. Goode〉——這首歌可說是搖滾歌曲的始祖,
節奏感強如心搏脈動,令人頓時熱血沸騰。
即使隔了五十年之久,
歌曲的光芒不會因為歲月而退色——歌曲內容描述主角Johnny揹著吉他,
從鄉村到城市發展的熱血之旅,
我認為與《異邦人》裡面的主角Johnny相當對味。


書中的Johnny一路走來遇到了各樣看似不可思議,卻又帶些現實影子的經歷。
我想,在追尋夢想的過程中,一定有人很順利,有人卻災難連連。
一旦經歷過這些忍耐與試煉,生命之中,一定有種珍貴的價值,是值得我們努力去追求的。
不管你是否在你生命中遇到了天使,經歷過多美好的事情,或遭遇多大的苦痛,
失去所有的一切,這些終將過去。
還有一種更重要的價值,不用千里迢迢、長途跋涉去追尋,
而老早就存在生活周遭裡,只是我們可能未留心注意而不曾發現。
這重要的價值,請原諒我就先不在此明說了,因為這只是篇前序,不是嗎?


感謝曾經給予協助與意見的所有人,沒有你們,我也無法順利完成這本書。
在此獻上我十二萬分的感謝,也願神祝福你們、與你們同在。


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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