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今日的新聞(新聞來源:中央社),看到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日前針對40名死刑犯提出釋憲聲請,
大法官會議上週對死刑釋憲作出不受理決議後,
廢死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司法途徑已窮」,將不再為死刑定讞被告提釋憲,但呼籲政府應立即停止執行死刑。
廢死聯盟痛心表示,死刑存廢是攸關人民生存權益的重大議題,大法官竟以如此漠視態度面對。
廢死聯盟號召百人連署,要求政府立即停止執行死刑。
聯盟召集人瞿海源表示,從總統、法務部長到檢察總長,口口聲聲宣稱廢除死刑是台灣法治終極目標,
實際上卻因應多數民意,迫不及待執行死刑。
大法官會議上週一口氣駁回全部死刑釋憲,連暫緩執行死刑的緊急處分聲請也一併駁回。廢死聯盟今召開記者會,邀請多名民間團體、學者高舉「要求停止死刑執行」標語表達抗議,要求政府立即停止執行死刑。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並表示,將不再為死刑犯提釋憲。
律師顧立雄批評,司法途徑已窮,釋憲結果不令人意外,但對大法官不受理的結果感到無奈。他指出,當初聲請釋憲是情勢所逼,但大法官僅以不受理「擱置」,卻未討論死刑定讞程序正當性及死刑存廢價值,認為大法官漠視生命權。他質疑,若大法官對重大議題不受理,還要對什麼表示意見?
廢死聯盟召集人瞿海源批評,大法官「不受理決議」中的理由,仍違反聯合國兩人權公約的規定,批評大法官將兩公約倒著看。此外,他不滿總統馬英九和法務部長曾勇夫,一邊表達將廢死作為終極目標的立場,卻一邊執行死刑,呼籲政府不要作雙面人,不要口是心非。
廢死聯盟並向政府提出三項訴求,一、要求立即停止執行死刑。二、馬總統應明確說明對死刑存廢的主張,並提出時間表。三、限時完成廢死配套措施及相關法律修訂。
以上。
在我認為,廢除死刑這個議題大到不是我能在這邊評斷的,這一切的權柄在上帝手中。
只是,由於廢除死刑是幫死刑犯求情的基礎上,即便有可能會有冤獄的情形發生,即便廢除死刑的訴求是對的,是完全對的,
以被害者的立場上來看,廢除死刑的訴求是不是該得用更謙卑的態度去解決,才是最正確的呢?
儘管我們國家是亞洲僅存的五個執行死刑的國家之一,
基本上,能判到死刑,應該不是什麼很輕的罪吧?若是如此,我們一般小錯求人原諒,都得用卑微態度,
何況談到廢除死刑這種大議題,難道不該用更謙卑的語言來訴求嗎?
即便覺得廢死理直,就氣壯地大聲訴求,只會激起受害者家屬的對立吧!
廢死聯盟同情死刑犯的同時,社會的輿論還是會覺得你們沒有替被害者的立場著想,問題就是謙卑的態度。
即便廢除死刑的訴求是對的,但為何訴求成效不彰?有沒有捫心自問反省過?
罵政府再多都沒用,你們廢死聯盟最大的阻力就是受害者那一方,政府不過是顧慮到受害者的感受罷了。
再說一次,罵政府,跟政府抗爭,是沒有用的。若以民主國家的本質,你們也沒有站在民意的多數。
所以,你們還沒看清楚問題的本質嗎?講國外許多地方都沒死刑或怎麼樣都沒用的,重點是你們怎麼說服在國內被死刑犯傷害的受害者一方。
所以,廢死聯盟,本人懇求你們,醒醒吧!
受害者一方才是廢死聯盟該努力的方向,你們能否用最卑微的態度,連同死刑犯來一起求得受害者一方的諒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