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舒國治】 2013.08.27 06:50 pm

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想了不少小說之事。

海明威,十分的流行,照說我不太有興趣,然稍稍翻他的英文原文,他寫得真好。有些段落,你甫起讀,就想往下一直看下去,竟不是為了情節,是他的文句太有風味也。這樣的「極想把文字寫好」的作家,其實也頗不少,尤其以英文來行文的作家,真是幸福,那是一種很能在文法邏輯裏猶變幻出奇妙機巧的優良語種。甚至有些書翻譯成英文,竟也如此字句動人;猶記法國的尚.謝內(Jean Genet)寫的《花之聖母》,英文譯名為Our Lady of the Flowers,當年讀它的英文覺得好極了。而內容關於何者,並不想去記住。又Dashiell Hammett(1894-1961)與Raymond Chandler(1888-1959)這兩個偵探小說家,其實故事並不怎麼吸引我,倒是他們的英文行文,十分有味道,有時有些皮勁,然總體而言,有一股老於江湖的世故喟嘆。

然而中文就不能創寫成好文句乎?

再說及海明威。他的故事題材,不能說不好,但不是我關注的。這種事很無奈,怎麼說呢?他做為他那個時代的美國人,會著意的,不免會是那些個他及他同輩已寫出的東西。我生在臺灣,又在戰後,我著意的,實不是那類事體。但又是何者呢?將來可以好好回答。甚至這是所有中文作家皆在探索之事。另外你回身看你自己國家的寫作者所寫的東西,再自問:「那是你鑽研或關注的內容嗎?」赫然發現,哇,竟然不是。

小說的故事,既然如此難從我心中迸出,加上我翻了太多的小說,很少感到高度驚豔;甚至太多的故事教人看後毫無印象,更甚至太多的小說是想盡辦法要「弄成像一篇小說」,我都覺得,幾乎要自我警惕:絕不能令自己寫成那樣的狀態。

情節編造之不容易,又可以說說電影之例。電影故事,太多太多令你在觀看當下目不稍瞬、全神凝注;然看完後,回頭去想,這電影究竟如何?有頗多是不行的。這主要也是「想當然耳」之故。它編得太多,它造得太多。將那些編造的部分挑剔出來,丟掉,它的原材就不值一看矣。有沒有辦法把劇情片拍得像紀錄片那樣樸拙而又很富故事的流動?

長篇的洋洋灑灑書作,可否將它寫短?這也是我常在心中琢磨之事。《教父》的電影是將小說抽成極短的篇幅而成;倘導演柯波拉自己重寫這部小說,將之寫短,或許也是一本好看的小書。金庸的武俠小說,部部皆精彩,然《笑傲江湖》中刪去桃谷六仙等夾纏打渾段與《天龍八部》刪去丁春秋徒眾歌功頌德段等極多極多旁支末節,想來更會令整本書尺寸合宜。最早我看電影《原野奇俠》(Shane),便驚嘆:何以能將小說改得如此簡潔又童心天成?我想這是導演George Stevens(1904-1975)在美好的美國五十年代觀看世道的天真角度。但Jack Schaffer(1907-1991)的原著倘交給像《斷背山》的安妮.普露(Annie Proulx,1935-)來寫成中短篇小說,未必不能是很富藝術的西部小說。

短寫,往往也是透看人生的好方法。我心想每個寫作者皆應不時會對各種作品生出此等心念。

其實我早喜歡將事態用不多的筆墨已約略道出一個端倪;此種筆法很像京劇一開頭的定場詩。又有些情節,更可以像電影故事一般,只將「事體的動作」很精簡的敘來。我已愈來愈喜這樣的描說事情,也於是對傳統的小說的鋪陳竟漸漸失了耐心矣。 (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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