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吃了一家餐點既不廣東,也不客家的「廣東客家小館」,
位於臺北市華陰街27號,
被敝人列為此生不會再去的餐館之一。
該餐館因為家母的友人推薦,遂抽空前往,
但或許是家母友人評價太言過其實,尤其服務態度更是不敢領教。
點了蔥油雞可以過了十多分鐘後,
才跟顧客說沒有雞可做?
(有或沒有需要隔這麼久講嗎?)
現場服務人員(可能包含現場的老闆娘在內,待求證),
均一副生意愛做不做的模樣,
當然,因為該餐館很多人在排隊等座位,生意不錯,所以也沒差我們幾位。
敝人是打算直接閃人,不過考量到敝人家母行動不太方便而作罷。
菜上了餐桌,所有餐盤連茶杯皆是塑膠材質,
如果是路邊攤小吃敝人或許不會要求太多,
不過既然是開店做生意,就該拿出開店的誠意才是吧!
桌上的餐點吃來普普(吃了梅干扣肉、牛柳、豆瓣魚等),
與敝人同桌用餐的有廣東人也有客家人,實在吃不出其具有廣東或客家的代表特色,
或許餐點是改良版吧,為了符合臺灣當地人的口味(這是敝人替他們找的理由),
服務不到位不說,在結帳時該餐館還會多收總價的5%當作服務費,
沒錯,多收5%的服務費,真是厲害!
臺北市有哪幾家使用塑膠餐具、服務不到位的老餐館會加收5%服務費?
敝人不禁想問,該餐館夠資格收這5%的服務費嗎?
敝人也在想一個問題,就是像這種等級的餐館收服務費的有幾間?
既然敢收服務費,是不是其品質也該提升呢?
還是我們臺灣人習慣來到像這樣的小餐館就該自動忍氣吞聲?
在此敝人建議該餐館,
是否改個名稱(請別打著廣東客家名號招攬),
與改進服務品質(不然光只會收5%服務費卻沒啥服務品質),
不要只光想著賺錢,卻忘了商家該盡的本分。
以上,民國100年10月9日晚餐時段,
敝人誤觸雷後的有感而發。
番外篇:
有某不具名網友於民國101年10月6日發表了一篇悄悄話,
他說:你不常吃老館子吧?
要求服務就算了,還要求餐具的誠意。
老館子是跟連鎖餐飲店不能比啦。
的確不是廣東也不是客家,但菜色我是蠻喜歡的,可能每個人的口味不同吧。
希望版主不介意反面意見。
以下是敝人的回應:
請問,老館子會收5%服務費的,全臺北(或全臺灣)有幾家?
況且服務真的不優。本桌現場有廣東也有客家等約10人,
沒一人覺得像招牌的廣東客家也覺得普通,這機率也很難得。
名字既然用廣東客家,失望之餘可想而知。
你提反面意見我是OK啦,不過你若能表明你的身份就更好,
但若你是商家那邊的人或朋友那就別爭了
(有立場就不必多說了,畢竟敝人很負責任的寫出事件時間點與缺失),
一切可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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