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口密度高,「A型流感」又好發在冬季,屬高傳染性疾病,主要藉由咳嗽、打噴嚏等飛沫傳染方式,將病毒傳播給周圍的人。危險徵兆為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小時等。罹患流感的人,在發病前1天至症狀出現後的3-7天都可能會傳染給別人,嚴重性在於其爆發流行快速、散播範圍廣泛以及併發症嚴重,尤其是細菌性及病毒性肺炎。

大部分感染流感患者多屬輕症,約1週會痊癒,但少數患者如老年人、幼兒、患有心、肺、腎臟及代謝性疾病(糖尿病)、貧血或免疫功能不全者等高危險族群,可能會出現嚴重併發症,故感染後應儘速就醫。

7b9584dc-739a-4078-928b-57dc4caf7880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疾病。流感病毒有A、B及C型,A型和B型幾乎每年引起季節性的流行,C型則以輕微的上呼吸道感染為表現,且一般不會造成流行。主要感染人類的A型流感病毒型別為H1N1與H3N2。

流感症狀包括發燒、頭痛、流鼻水、喉嚨痛、咳嗽、肌肉酸痛及疲倦等。高危險群的病患,可能引發嚴重併發症,甚至導致死亡;最常見併發症為肺炎,其他還可能併發中耳炎、鼻竇炎、腦炎、心肌炎、心包膜炎等。

感冒的致病原是多達數百種的不同病毒和細菌,流感則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和一般感冒相比,流感容易出現明顯的頭痛發熱、倦怠、肌肉酸痛等,通常症狀發作較突然,痊癒的時間也比一般感冒長,約需1-2週甚至數週才能完全恢復,而且容易引發併發症,甚至導致死亡。

流感病毒和一般感冒相比,還有一個重要特點,即非常容易發生突變,且傳染力相當強,當病毒外表的抗原發生變化,會具有侵襲大部分人群的能力,依其變異程度不同,會在短時間內造成規模不等的流行。

1.流感主要藉由咳嗽、打噴嚏等飛沫傳染方式,將病毒傳播給周圍的人,亦可能因接觸到污染物表面上的口沫或鼻涕等黏液,再觸摸自己的口、鼻而傳染,因此個人衛生及洗手是預防傳染的重要事項。
2.流感潛伏期(被感染至症狀出現)約1-3天;罹患流感的人,在發病前1天至症狀出現後的3-7天都可能會傳染給別人,而幼童的傳播期則可能更長。

臺灣地處亞熱帶,一年四季均可能發生流感,但仍以秋、冬季較容易發生流行,歷來疫情多自11月下旬開始升溫,於年底至翌年年初達到高峰,一般持續至農曆春節,於2、3月後趨於平緩。

所謂流感高危險群是指比平常人有較多機會感染流感,及感染後易發生嚴重併發症的人需特別注意,包括2歲以下幼兒、65歲以上長者、居住於安養等長期照護機構之住民、罹患心肺肝等潛在性疾病者、因慢性代謝性疾病(糖尿病)、腎衰竭、血紅素病變、免疫不全(含愛滋病毒帶原者)需長期治療、追蹤或住院者、孕婦、過度肥胖及6個月大到18歲需接受長期阿斯匹靈治療者等人員。

流感的嚴重性在於其爆發流行快速、散播範圍廣泛以及併發症嚴重,尤其是細菌性及病毒性肺炎。

大部分感染流感患者,多屬輕症,約1週會痊癒,但少數患者(如老年人、幼兒、患有心、肺、腎臟及代謝性疾病(糖尿病)、貧血或免疫功能不全者等高危險族群)可能會出現嚴重併發症,故感染後應儘速就醫。

一般人的危險徵兆為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小時等。 但嬰幼兒不善表達身體的不適症狀,建議可以觀察寶寶有無呼吸急促或困難、缺乏意識、不容易喚醒及活動力低下,皆可做為判斷危險徵兆的重要指標。

1.接種流感疫苗:為預防流感最有效的方式,尤其是免疫力較差的長者、幼兒與慢性病患者等高危險族群及國小學童與醫護人員等高傳播族群。
2.生活好習慣:注意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生病在家休息、維持正常作息。
3.有流感症狀立即就醫,依醫囑服用藥物。 流感疫苗通常用來預防流感發生,有不活化疫苗、活性減毒疫苗等種類,可以刺激人體產生抗體對抗病毒,使人體免於感染流感病毒,保護力約可維持1年;而流感抗病毒藥劑是用來治療或預防流感病毒,服用後可以減輕症狀及縮短病程,減少併發症與預防感染等,一旦停止服藥後即不產生預防效果,因此兩者的原理與作用皆有不同。

打過流感疫苗還可以服用流感抗病毒藥劑嗎? 可以,流感抗病毒藥劑效果不會影響流感疫苗產生抗體。

流感抗病毒藥劑是一種可以預防或治療流感的藥品。目前政府供應使用的流感抗病毒藥劑,包括口服式克流感®(Tamiflu®)及吸入式瑞樂沙™(Relenza™),均為神經胺酸酶抑制劑,可有效抑制流感病毒擴散,並可同時治療A及B型流感。另有靜脈注射藥為Rapiacta®,可治療嚴重致無法服藥之A及B型流感感染患者。

在流感症狀開始後48小時內服用效果最好,所以當出現發燒、喉嚨痛、咳嗽、肌肉酸痛、頭痛等症狀時,應儘速就醫;若為流感重症病患或出現危險徵兆者,即使症狀出現時間已經超過48小時,還是可以服用。

應依醫師指示服用藥物,通常一個療程劑量為每日投藥2次,連續投藥5日,停藥後即不具預防及治療效果,故仍有再次患病而需服藥之可能。

由於引起類流感症狀之病原體很多,流感抗病毒藥劑僅能治療流感病毒引起之感染症狀,因此須經由醫師診療確立病情後,再依指示服藥。

不建議囤積疫苗。流感抗病毒藥劑為處方用藥,需經醫師評估後使用,若毫無節制使用抗病毒藥劑,有可能產生抗藥性的病毒株,延誤就醫時機。

對於孕婦而言,流感可能會引發嚴重的併發症,甚至死亡,服用流感抗病毒藥物可以幫助降低危害。 目前沒有任何研究顯示,孕婦服用抗病毒藥劑會對自己或其胎兒有害,在相關之懷孕的動物研究中,也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出任何問題。建議孕婦應在醫師建議下,服用流感抗病毒藥劑。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http://www.cdc.gov.tw/qa.aspx?treeid=5784355bfd011a1c&nowtreeid=3ba8d59e221cc8f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r. Riv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