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傳道

不用我贅述,應該也有很多人能夠明白或體會赤手空拳的第一代移民者(有逃難的、跳機的,不包括貪污犯與含金湯匙出生的)有多辛苦。這樣的人在臺灣、大陸、日本、美國、歐洲、東南亞、非洲、南美洲、大洋洲,到處都有。在我身旁隨隨便便都有上百個這樣的例子。而往往第二代以後就直接享受甜美的果實,有多少人還真正感念第一代過去所承受的辛勞?

延續之前談過一些喜歡當撈家的女子,當妳喜歡上人家的兒子,婚也騙到手了(或許說騙太沉重,要當真愛也行),名車房子也撈到了,做人知足就好,順便也給自己老公有個當孝子的機會吧!別人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妳好意思連妳們自己家的私人花費都要榨婆家的嗎?我這有個活例,在一個公開用餐的場合(外面的餐廳),做人媳婦的在兩公婆的面前,只顧得自己喜愛,連招呼都不打,不把公婆放在眼裡,逕自把公婆很愛喝的煲湯喝得一滴不剩。對於這樣的媳婦,你們會怎麼覺得?是不是吃相太難看?這只是其中一例,像這樣的活例,我大概隨隨便便也可以舉出上百個。

有些華人女子自以為高竿,嫁娶的時候就講男方的聘金,等到結婚以後就拿西方家庭子女不需承擔扶養雙親的責任來說嘴。妳要來講西方,我就跟妳講西方。西方家庭與個人常以《聖經》的教導為普世價值,我就拿《聖經》的經文來講:

出埃及記 Exodus 20:12(十誡之一)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箴言 Proverbs 10:1
所羅門的箴言: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

箴言 Proverbs 15:20
智慧子使父親喜樂;愚昧人藐視母親。

箴言 Proverbs 19:26
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

箴言 Proverbs 28:24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以弗所書 Ephesians 5:15
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當像智慧人。

以弗所書 Ephesians 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馬太福音 Matthew 15:3-6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什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不管你是要用東方文化、還是西方文化來說。做妻子的讓自己丈夫當不成孝子,不但陷妳丈夫於罪,也形同搶了人家父母的兒子,真成了與強盜同類(請參考以上經文)。話不是一定要說這麼重,話說再多,還不如說《聖經》的話簡單明瞭。什麼就叫做設身處地為人著想?說白點,就是不要只想著當撈家。做人兒子的,也要想想自己從父母那裡得到了什麼,才會有今日的成就。

奉勸上述類型人士(不管妳是當妻子還是當別人的兒子)請好自為之,願上帝祝福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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